- 活動期間:2022/4/1-2022/6/30
- 參與特約商店:台北市、板橋區、桃園市、新竹縣市、台中市五大商圈快樂購特約商
活動內容
- 持HAPPY GO卡至五大商圈快樂購特約商百貨公司或購物中心消費累點1次,且在全家便利商店消費累點1次贈10點。每人活動期間限拿一次,每月限量
10,000名,送完為止,如額滿依系統交易時間排序,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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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累點消費任務並領取禮物(完成登錄)可參加抽獎,有機會抽中【Roborock 石頭科技】石頭掃地機器人 S7(市價22,999元)乙台,每月抽1名,共計3名,每
人活動期間限拿一次。
- 活動加贈點數皆為限時點數,使用期限至2022/11/30,逾期失效,無法進行延長或返還。
- 贈點活動各月限量10,000名,贈點時間為次月底前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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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月完成消費累點任務且領取禮物(完成登錄)具抽獎資格者,活動期間有3次抽獎機會,活動期間限領一次。次月7號前完成抽獎,以電話通知中獎後請於次月月底前回傳得獎通知書,始符領獎資格。
- 限定企劃-板橋秘境打卡贈10點活動。打卡活動的時間及地點請隨時關注HAPPY GO APP點點出任務。
中獎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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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者同意以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卡友中心留存之個人資料(姓名、地址)供本公司確認正確性及進行寄送獎項或得獎通知書之用。避免影響中獎權益,請務必確認於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卡友中心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的正確性。若因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收受中獎獎項或得獎通知書、
得獎通知書回傳逾期及資料缺漏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本公司將不另行通知或補寄。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本公司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中獎者於收
到本公司寄發之得得獎通知書後,請填寫完畢並於領獎截止內(以郵戳為憑)以郵局掛號方式寄回或回傳,以進行驗證審核,領獎資料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始符合領獎資格。
- 有關獎項稅務事宜,一切依照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 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 1,000
元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時,得獎者須先繳交 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本公司並將依法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 活動期間:2022/4/1-2022/6/30
- 參與特約商店:台北市、板橋區、桃園市、新竹縣市、台中市五大商圈快樂購特約商
活動內容
- 持HAPPY
GO卡至五大商圈快樂購特約商百貨公司或購物中心消費累點1次,且在全家便利商店消費累點1次,即可贈10點。每人活動期間限獲贈一次,每月限量10,000名,送完為止,如額滿依系統交易時間排序,恕不另行通知。
- 完成1.累點消費任務並於HAPPY GO App領取禮物(完成登錄)可參加抽獎,有機會抽中【Roborock 石頭科技】石頭掃地機器人
S7(市價22,999元)乙台,每月抽1名,共計3名,活動期間每人限中獎一次。
- 活動加贈點數皆為限時點數,使用期限至2022/11/30,逾期失效,無法進行延長或返還。
- 贈點活動各月限量10,000名,贈點時間為次月底前入點。
- 各月完成消費累點任務且於HAPPY GO App領取禮物(完成登錄)具抽獎資格者,
活動期間有3次抽獎機會,活動期間限領一次。次月7號前完成抽獎,將以電話通知中獎後寄送得獎通知書,請於次月月底前回傳得獎通知書,經審核通過始符領獎資格。
- 限定企劃-板橋秘境打卡贈10點活動。打卡活動的時間及地點請隨時關注HAPPY GO App點點出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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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須知
- 中獎者同意以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卡友中心留存之個人資料(姓名、電話、地址)供本公司確認正確性及進行寄送獎項或得獎通知書之用。避免影響中獎權益,請務必確認於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卡友中心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的正確性。若因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收受中獎獎項或得獎通知書、得獎通知書回傳逾期及資料缺漏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本公司將不另行通知或補寄。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本公司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中獎者於收到本公司寄發之得獎通知書後,請填寫完畢並於領獎截止內(以郵戳為憑)以郵局掛號方式寄回或回傳,以進行驗證審核,領獎資料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始符合領獎資格。
- 有關獎項稅務事宜,一切依照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 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00 元時,本公司將於翌年開立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時,得獎者須先繳交 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本公司並將依法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者之義務,概與本公司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